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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!

号外号外!

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!

申报对象和范围

01在我省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(含测绘、国土、海洋等三个专业)技术工作,符合《评价标准条件》《初次认定和重新评审确认》及《配套规定》等有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;

02在我省从事测绘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,符合《贯通评价标准条件》等有关规定的高技能人才。

申报条件

01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等要求。申报人应满足《评价标准条件》或《贯通评价标准条件》的基本条件以及学历资历、工作能力(经历)、业绩成果、学术成果等条件要求;

0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,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;

0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,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;

0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提供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;

05任现职期间,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(合格)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。申报贯通评审职称的高技能人才,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(合格)以上等次;

06跨区域、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在我省申报职称晋升的,按照《配套规定》执行,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、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。

申报途径

01填报方式

申报人应通过“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”:(以下简称“职称管理系统”,网址为http://www.gdhrss.gov.cn/gdweb/ggfw/web/pub/ggfwzyjs.do),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。


02报送途径

1.申报人申报材料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,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评委会。

2.非公有制组织、社会组织的申报人,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、由各级人社部门专门设立的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,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评委会。

3.自由职业的申报人,申报材料由各级人社部门专门设立的职称申报点直接受理后,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。


申报材料

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、学术成果、学历(学位)等,不作为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。纸质、电子申报材料需一并报送。

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评审相关表格。可在“职称管理系统”表格下载栏目下载,其中《广东省职称评审表》通过该系统自动生成。


纸质申报材料


01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,出具《单位报送函》(附件3),须单位签章,主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(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出具1个函件)。

以下为申报人的个人申报材料(纸质材料须与“职称管理系统”填报的一致,并制作职称申报材料目录(附件4)按以下顺序排列):


02职称评审、职称重新评审、职称贯通纸质材料

1)《()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盖章原件5份(A3纸规格单面打印,填写说明见附件5)。

2)《广东省职称评审表》盖章原件1份。(A4纸规格双面打印。在“职称管理系统”录入个人信息时,业绩成果、学术成果等将重要的排在前面。)

3)论文(著)鉴定材料。任现职以来,符合条件的论文、专著、著作(提供刊物原件)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等(不受理用稿通知等)。

材料格式:为便于论文(著)鉴定,请相关申报人除按申报职称级别要求提交论(著)原件外,还须提交论文(著)复印件(包括提供刊物封面页、目录页及论文全文,务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),并填好《论文(著)鉴定意见表、材料目录》附件6)的申报专业(资格)、论文(著)题目、发表刊物名称、刊号和页码,附在论文(著)复印件上。一式1份,审核原件,收取复印件。

4)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》原件1份。

5)现职称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(3000字左右)。

6)学历(学位)证书、资格证书、奖励证书、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。

7)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登记表1份(复印件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)。

8)业绩、成果材料1份。申报人对照《评价标准条件》或《贯通评价标准条件》,提供与《广东省职称评审表》填报一致的工作经历、业绩成果、获奖、科研项目、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(获得的发明创造、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的奖励、表彰,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;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技术成果、项目等须如实注明申报人所做的工作内容、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。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
9)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(档案保管部门)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原件1份。

10)若属于转专业申报评审的(即现职称非测绘、国土、海洋专业的),还需要提交岗位转换证明,证明可以是聘书、合同、单位证明等形式。

11)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的,须一并提交职称确认相关材料。

上述第(6)~(11)项纸质材料原件现场受理后退还,收复印件。


03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纸质材料

1)《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》(附件7)盖章原件1份。(A4纸规格双面打印。)

2)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。

3)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1份。

4)业绩成果材料1份。

上述第(2)~(4)项纸质材料原件现场受理后退还,收复印件。


04职称确认纸质材料

1)《广东省跨区域、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》(附件8)盖章原件1份(A4纸规格双面打印)。

2)职称证书原件一份。

3)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一份。

上述第(2)(3)项纸质材料原件现场受理后退还,收复印件。


电子纸质申报材料

电子材料均为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版文件。


01单位报送函

命名为“单位名称-单位报送函”,格式为“PDF”(盖章扫描件)及“DOC(X)”两种各一份(一个单位多人申报,报同一个评委会的只需1份《单位报送函》)。


02个人申报材料

专业(测绘、海洋或国土)-申报级别(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、正高级工程师)-姓名.PDF,个人申报材料要制作目录,并按纸质申报材料顺序合成为1个PDF文件,扫描时注意像素设定,在保证扫描清晰的情况下,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00M。


审核要求

单位审核

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时效性,对“单位审核评价意见”负责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,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。


01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任职期满考核


02公示

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前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有关要求如下:

1)《()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,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。

2)申报人的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,以供查验。

3)受理信访主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(职称)管理部门负责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。


03公示结束后

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(职称)管理部门在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》和《()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》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,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,并在“职称管理系统”进行审核确认。

行业主管部门、人社部门复核。申报人申报材料应经其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、人社部门审查,明确审查责任人,落实审核责任。建立诚信档案制度,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,作为今后申报、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
注意事项

1.自2021年起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,相应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。

2.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、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,按原报送渠道退回,由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。

3.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(1)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;(2)没有使用规定表格;(3)不符合填写规范;(4)不按规定时间、程序报送材料;(5)未按规定进行公示;(6)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。

4.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职称工作办事人员(限1名)可实名申请加入QQ群(群号:347240305),关注职称申报评审情况。


答辩要求

申报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,执行《广东省高级工程师(教授级)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。


收费

按《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〈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〉的通知》(粤人发〔2007〕35号)规定收取。

其中,评审正高级工程师920元/人(包括评审费580元,论文鉴定费200元,答辩费140元),高级工程师780元/人(包括评审费580元,论文鉴定费200元)、工程师450元/人、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280元/人;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均为280元/人。收费一经缴纳,不予退款。


评后公示及发证


01评审结束后

按照有关规定,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,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
02发证

2021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申报人,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。申报人可登录“职称管理系统”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。


受理时间及地点


01材料受理时间

2022年1月12日至1月21日(工作日期间,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5:00)


02材料报送地点

1.申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(评委会为: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):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五楼政务窗口。

联系人:曹宇韬、袁国铖,电话:020-83629942。

2.申报助理工程师及以下职称(评委会为:广东省测绘国土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):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409室。

联系人:邹卓利,电话:020-8565694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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